湖南通报6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7 22:08:42 来源: sp20240427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为深入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湖南省纪委监委对全省近年查处的6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1.省少儿图书馆原党总支副书记、副馆长郭坚醉驾问题。2022年1月26日晚,郭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4.5mg/100ml。2023年7月,郭坚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2023年10月,郭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处原副处长唐湘北醉驾问题。2022年1月12日凌晨,唐湘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0.9mg/100ml。2023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唐湘北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3月,唐湘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3.益阳市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罗俊伟违规组织吃喝并酒后驾车问题。2023年3月2日晚,罗俊伟在参加市管干部集中轮训研讨班时,违规组织6名公职人员在益阳高新区某民营企业内部食堂聚餐并饮酒。次日凌晨,罗俊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其结果为67mg/100ml。2023年5月,罗俊伟受到罚款两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11月,罗俊伟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4.岳阳县中医医院原院务会成员、院长助理赵华酒驾问题。2019年,赵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给予相应行政处罚。2023年5月1日中午,赵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其结果为64mg/100ml。2023年5月,赵华受到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同月,赵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5.衡阳县演陂镇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一级主任科员刘小阳工作日中餐饮酒并醉驾问题。2022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刘小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95mg/100ml。2022年8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小阳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3月,刘小阳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三级主任科员。

  6.湘乡市东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谭波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酒后驾车问题。2022年11月21日晚,谭波与相关公职人员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谢某安排的宴请并饮酒,谭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测试,其结果为56mg/100ml。2022年11月,谭波受到罚款一千五百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2023年4月,谭波先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湖南省纪委监委)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