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再出新政:限购区域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再限购

发布时间:2024-04-28 07:42:09 来源: sp20240428

   中新网 广州1月27日电 (记者 许青青)广州再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7日公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显示,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2023年9月20日,广州市发布通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提出,优化住房限购和增值税免税年限,该政策主要针对广州外围区域。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域为住房限购区域。

  记者了解到,本次发布的新政策,在上述仍限购区域内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并在全市范围内优化了商服类物业限购政策。具体为:

  1、居民家庭和个人(不区分是否为本市户籍,下同),新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下同)住房(包括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不纳入限购范围;名下已有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不计入名下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

  2.支持“租一买一”。居民家庭和个人,将名下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按照《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穗建规字〔2024〕12号)规定取得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名下住房套数。

  3.支持“卖一买一”。居民家庭和个人,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存量房房源信息编码的通知》(穗建房产〔2022〕646号)要求,将名下住房在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名下住房套数。

  4.支持“转移、合并登记一体办理”。对于具备合并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房屋,购房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业务、合并登记业务一同办理,核查名下房屋套数以合并登记后为准。

  优化商服类物业限购政策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商服类物业(含已确权登记满2年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可以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以转让给个人。

  本次通知还指出,广州市将继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建立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补齐保障性住房建设短板,提高住房保障覆盖面,统筹解决城市户籍人口和引进人才住房困难问题。2024年,广州市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8万户。

  此外,将精准支持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及项目开发企业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指导金融机构积极满足合理融资需求。加强工作统筹和信息共享,做好融资保障工作,进一步增强银企互信。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表示,在需求端,减少限购区域内的大户型购房的限制条件,支持“卖一买一、租一买一”,都有利于推动改善性需求适时入市,也符合中心区改善型需求占比大的特征。《通知》也涉及支持租赁市场发展、减少商服类项目交易限制等内容,多措并举有利于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他表示,此次《通知》着力于推进住房供给侧改革,构建“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新体系,从而实现向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渐进和平稳过渡。(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