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赌债,女子出狱后冒充律师多处行骗涉案超1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4-12-21 15:26:56 来源: sp20241221

  37岁的郑月,有着一个年纪相仿、掏心掏肺的“律师”闺蜜。也正是这位看起来专业度极高的闺蜜,在半年不到的时间里,卷走了郑月600多万元钱。

  五年前,郑月和自称是公务员的黄某谈恋爱。三年多时间,黄某以项目投资、需要送礼为由向郑月借款。至2022年底,郑月已借给黄某42万元钱,但黄某迟迟不还欠款,且每逢郑月说起结婚,黄某总是拖延。

  哀莫大于心死,2023年5月,郑月来到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佘北派出所报案。警方调查发现,这个黄某,除了姓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随后,前男友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正在此时,自称是黄某律师的金丽君找到了郑月。

  事实上,黄某被抓后,黄某家人曾通过上海的朋友找到了金丽君。不过后来,因为费用没有谈拢,黄某家人委托了其他律师。但金丽君依旧每天和郑月保持联系,甚至开始为郑月提供起法律意见,还让黄某家属退赔了17万元。

  热情又专业的律师金丽君就这样赢得了郑月完全的信任。但让郑月没想到的是,这个“金丽君”也是个假的,她的真名叫金丽萍。

  金丽萍自诩经常到法官家里做客,号称每天都和法官通话多次,在当时的郑月眼中,金丽萍年纪不大,但她和许多法官的关系可谓相当熟悉。金丽萍告诉郑月,她日常赚钱门道非常简单,从法官这边第一时间获得法拍房的信息,经过内部收购再转卖,就能赚不少差价。

  之后,金丽萍向郑月介绍了一套位于松江区九亭镇上的法拍房,市价300万元,拍卖底价定在230万元,只要支付给金丽萍相熟的法官5万块好处费,就能在所有信息上网前进行暗箱操作,直接把房子搞到手。

  实际上,法拍房的处置方虽是法院,但拍卖所得用于支付房主的债务、支付拍卖过程中相关费用后,会退还给房主,也就是说,绝对不可能存在法官内部操控法拍房的情况。

  当时的郑月不懂这套,想着通过所谓的内部渠道,就能用八折不到的价格拿下房子,便很快给金丽萍转账235万。后来,金丽萍又说,要让交易看上去更真实,要伪造所谓的流水,又让郑月转了230万元。

  按照此前的约定,2023年12月1日是房子过户的日子,但金丽萍又出了幺蛾子。金丽萍说,法官特地找了个叫张嵩的男子,先要把房子卖给张嵩,再转到郑月这里,之所以要走这么个流程,就是为了避免内部操作法拍房被发现。

  事实上,这套法拍房确实真实存在,而利用这同一套房,金丽萍设局诈骗了两个人。对于张嵩来说,他以为和法拍房代理人郑月签下了协议并支付了房款,此后便一心等着房子过户;而对郑月来说,金丽萍声称张嵩是法院规避风险的工具人,并偷偷伪造了授权书,让郑月做挡箭牌,和张嵩签下协议并收下所有款项。

  拿到房产证的郑月,以为一切尘埃落定,让她没想到的是,不仅房产证是假的,金丽萍又谎称张嵩发现她和郑月联合起来“一房多卖”、马上要去报警。利用郑月的恐惧,金丽萍又从她身上诈骗了165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丽萍深陷赌博泥潭,为偿还赌债,挪用了公司账上的钱款,最后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而被捕。

  出狱后,为了填补之前赌债的窟窿,她开始冒充律师、虚构认识法官的事实,利用网上找来的法拍房公开信息,用所谓的内部购买法拍房等噱头多处行骗,总涉案金额已经超过1500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金丽萍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