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09:30:55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网 宜昌1月5日电 (记者 董晓斌)记者从5日召开的湖北省宜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该市通过推进跨部门跨区域司法协作,守牢流域安全底线,打造长江生态“法治屏障”。
宜昌地处长江中上游结合处,是三峡工程和葛洲坝工程所在地,长江在宜昌流经237公里。
宜昌是长江三峡咽喉枢纽和生态屏障(资料图)。景卫东摄当天,在宜昌市七届人大会三次会议上,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朱建桦介绍,2023年,该检察院与湖北省内的荆州、荆门、恩施等地检察机关签订协作文件,对清江、沮漳河、黄柏河、三峡库区四个流域片区开展交叉巡回检察12次,形成区域生态保护合力。
与此同时,宜昌市人民检察院与公益组织共同发布《长江大保护倡议书》,凝聚保护共识;宜昌市远安县、点军区、五峰县等地检察院充分运用“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联合履职,以守护中华秋沙鸭、疏花水柏枝、珙桐等濒危动植物的生存环境。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惠波介绍,该法院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签署《清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各基层法院共同建立香溪河、百溪河、沮漳河流域及长江两岸化工园区司法协作平台,实现司法协作平台全流域覆盖。
宜昌组织召开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座谈会(资料图)。石志宏摄此外,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落实以流域为底图单元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求,组织召开长江三峡生态长廊司法协作座谈会,并联合宜昌市水利和湖泊局、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法治宣传,共抓生态环境大保护。
2024年,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做优流域司法治理,加大跨区域司法协作力度,助力建设三峡地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更加积极主动融入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完)
【编辑:钱姣姣】